李小敏:在保障改善民生上要有更大作为
李小敏:在保障改善民生上要有更大作为:
| 发布日期:2008-04-15 |
来源: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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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副省长李小敏在省民政厅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会上强调,民政工作要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更大的作为。
李小敏说,省政府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出了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每年要做的十件实事。在保障改善民生大的环境方面,现有的条件和领导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民政工作要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更大的作为。一是要牢记宗旨。民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要身怀感情。如果没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肯定是做不好民政工作的。这种感情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基础上的。三是要突出重点。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关键在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怎么进一步提高。从民政工作来讲,重点就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怎样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怎样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做好扶贫济困的工作;如何在新形势下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高度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这些都是民政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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