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度计量检定人员到期复查培训考核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度计量检定人员到期复查培训考核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度计量检定人员到期复查培训考核的通知 



【来源】 2008-3-31 11:04:34    【 浏览次数:413    【打印】【关闭】【收藏】

各有关人员:

    为了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保证量值传递工作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度计量检定人员到期复查培训考核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的对象为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计量检定员资质证书到期的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部门为当地质监部门,考核部门为无锡质监局。

    二、办理程序:

    1、有关人员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培训报名手续,并缴纳培训费用。

    2、由于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105号总局令)于200851日起施行,因此,有关人员应积极参加当地质监部门举办的计量专业培训,并由无锡质监局考核合格后,方能延长证书的有效期。

    3、计量检定人员在考核合格后,持旧的计量检定员证,到无锡质监局计量处办理换证注册手续,并缴纳考核费用。

    4、需要更换新证的人员,另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一张。

    5、复查培训考核换证工作将于2008630日结束。

    三、有关费用:

    1、培训费:由当地质监部门按照相对应的培训收费标准,或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2、复查考核费:由无锡质监局收取,标准为80/项;计量检定员证工本费:10/本(苏价费[2005]153号、苏财综[2005]34号文件)。

    四、联系方式:

    无锡质监局计量处:82700587(无锡市中南西路500号);

    锡山质监局标准计量科:88701935(无锡市东亭南区间横路7号);

    惠山质监局标准计量科:83590070(无锡市政和大道197号);

    滨湖质监局标准计量科:85817561(无锡市梁溪路38号);

    新区质监分局标准计量科:85258309(无锡市新区西南二支路10号);

    城区质监分局标准计量科:85098113(无锡市永丰路338号三楼)。

    附件: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

                                      江苏省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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