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救助范围扩大到相对贫困群体
苏州市社会救助范围扩大到相对贫困群体:
| 发布日期:2008-05-06 |
来源:苏州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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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6日讯 来自苏州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的统计,今年苏州市各级政府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的专项资金将达6.34亿元,12.5万城乡困难群众将更好地享受到苏州改革发展的“红利”。
近年来,苏州市不断推出和完善多项济民、惠民政策举措。以全面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苏州市社会救助工作也实现了由以往的政策举措型向体制机制建设型的转变。目前,全市建立了低保标准与居民收入直接挂钩的增长机制,统一按城市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0%?25%确定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并同比例增长。城乡低保标准与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及增长幅度直接挂钩,建立了财政预算按机制生成的实际需求提供保障的科学机制,实现了受助对象由向政府求助转为为自己维权,救助机构由给困难群众送温暖转为履行政府职责。去年,全市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的对象8.73万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得到解决。
今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覆盖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相对贫困群体,有效缓解了低保政策的“炕边冷”现象。该《意见》规定,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两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群体,因重大病或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对象,采取申请一次、救助一次的形式,帮助他们渡过临时难关。对这些群体所需的救助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统筹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款予以解决。苏州市还率先在全国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近五年来,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均增长1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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