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多措并举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山东泰安市多措并举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山东泰安市各级和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作为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增加农民非农收入的一件大事来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今年泰安市承担示范性培训任务11300人,其中,省级示范任务10000人,招标任务1000人;市级任务300人。稳定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一是严格落实资金补贴。泰安市六个县市区除东平县平均定额补助为380元/人;省级基地和其他县(市、区)平均补助标准为340元/人。对参训农民的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培训时间和工种分为三档:短期培训每人补贴240元,中期培训每人补贴340元,长期培训每人补贴440元。东平县每档相应增加40元。

    二是大力提高培训质量。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焊工、计算机应用、驾驶与维修、服装缝纫与加工、建筑装饰、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就地就近转岗就业。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引导性培训力度。引导性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重点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

    三是打造培训转移品牌。各项目县(市、区)把打造培训转移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各基地积极组织、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参与国内大企业、社会大项目建设,鼓励其走出国门,提高国际用工市场份额,在更大范围上打响我市技工品牌,达到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的目的。

    四是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对培训基地认定采取县级招标推荐、市级评估确定、报省级备案的办法,严格认定程序。以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为标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对于省级培训基地,所在项目县(市、区)阳光办加强监管,定期检查其培训转移情况,确保培训质量。

    五是大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调研,制定有利于培训转移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订单培训、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促进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大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证受训学员转移就业。

山东泰安市多措并举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公司简介 查看联系方式 给我留言

山东泰安市多措并举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查看更多信息请到:新乡村-心之天堂
PowerBy www.188MB.com © 2004-2008 山东泰安市多措并举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