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泥助磨剂研究所 提供 2008-6-19 13:57:12 返回首页
助磨剂技术合作合同(一):
水泥助磨剂技术提供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水泥助磨剂技术需求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长远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水泥助磨剂技术合作。
第二条 合同概述:
1、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液体水泥助磨剂生产技术(0.1%掺加量),乙方需采购甲方部分原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信誉保证金后,负责把相关技术资料完全提供给乙方,并指导乙方选购设备,采购原料,生产出合同约定的产品。
第三条 产品指标:产品保证氯碱成分不超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磨机台时提高 ,视熟料情况水泥三天强度提高 MPA,二十八天强度提高 MPA(即在保证水泥强度不降低的情况下,节约水泥熟料 )。
第四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信誉保证金后于当日向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一份;
2、乙方在原材料购齐后,甲方负责指导其生产出合同约定的产品;
3、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同类产品的更新换代;
4、乙方在该产品推广期间,甲方负责技术指导并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5、乙方累计采购甲方助磨剂母液 吨后,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 元。
2、按照甲方提供配方的要求采购原料;
3、负责提供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力等;
4、甲方提供的助磨剂母液只能用作乙方生产本合同约定的水泥助磨剂,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尤其是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乙方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其技术资料只能用于乙方生产,不得做为其它用途。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之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影响乙方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使乙方生产出合同约定的产品,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 元;
3、甲方保证该技术在 地区不转让第二家,违者甲方负责赔偿乙方 元。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去开展工作,则产品质量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收到甲方技术资料后 天不履行合同者,则乙方应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
3、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乙方只能在 建厂使用,违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元。
第九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乙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 方负担。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可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者,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