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验收指标:
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验收指标
情况汇报
2008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迎接省地第二轮验收的最后期限。2003年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了大量的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倾注了大量的心血。2005年我县获得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先进县”荣誉称号。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能够通过验收,离创建目标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此基础上,地委、行署要求我县2008年必须实现“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目标。
我县要在2008年力争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任务还很重。按照《省级文明县城验收标准》,创建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大类,一共有40项测评指标(基本类37项,特色类3项);124项测评内容(基本类121项,特色类3项);263项测评标准(基本类257项,特色类6项)。在263项测评标准中,问卷调查19项,实地考查30项,其余214项为材料审核。对照该《标准》的各项要求,我县除了要在提高市民素质和软件建议上进一步下功夫外,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尤其艰巨。目前我县在硬件设施、文明创建工作和资料建设上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体设施
1、图书馆建设。我县图书馆自拆除以后,至今尚未复修。按照“省级文明县城”验收标准,县图书馆至少要达到省三级馆,每百人公共图书藏量要大于100册。具体的讲,县城人口如果按保守统计为3.5万人,其馆藏图书应在350万册以上。
2、档案馆建设。我县档案局(馆),只是属准省三级。按要求,档案馆至少达到省二级馆标准,并且档案馆要成为党委、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3、群艺馆建设。我县目前尚未有专门的群艺馆。按要求县群艺馆至少要达到二级馆;同时还要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4、社区室内文化场所建设。我县现有五个社区,每个社区虽有一定的活动场所,但是都很简陋,并且都很狭窄。按要求,每个社区都要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场所,每万人要大于500平方米。
5、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我县体育场拆除以后,还未复建。按要求,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至少要大于0.1平方米,即县城公共体育场馆面积应在3.5平方米以上。
二、环保设施
1、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我县目前垃圾处理就是通过填埋,没有经过任何无害化处理。按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至少要大于65%。
2、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目前我县尚未建有污水处理系统。按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至少要大于40%。
三、文明创建
1、“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我县至今还没有一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2007年5月8日,我县成立了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领导小组,还组织了质监、工商、物价、城管等部门召开了协调会,但是至今尚未有实质性进展。按要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至少要有一条。
2、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创建。2006年县文明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申报、考核、评选和推荐程序的通知》(石文委通〔2006〕1号),对常规性开展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但这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2007年3月19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石阡”系列活动的通知》(石党发〔2007〕8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单位的创建活动。县文明办曾多次与牵头单位联系和督促,但至今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按要求,要坚持开展全县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同时文明社区要占全部社区的70%以上。
四、软件资料
软件资料建设,按要求,我县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必须收集2006年和2007年的44个大项内容的创建资料,日前我县已完成2006年创建资料的收集和装订,共14本。2007年的资料尚未收集和整理。
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是一个浩瀚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繁多、项目繁杂,涵盖了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任务非常重,某些工作所需的建设周期非常长,而所剩的时间已不足一年,所以时间非常紧。以上问题,是我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必须面临解决的,它将直接影响2008年的验收结果。为此,县文明办除了更加认真抓紧做好各项工作外,特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基础设施方面,建议适当投入,加快建设。目前,主要缺项有图书馆、档案馆、群艺馆、体育场馆、社区文化室、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系统等7个方面的内容。由于以上设施的建设周期较长,请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制订方案,该争取上马的要尽快上马,该开工建设的要尽快开工,该加快建设进度的要加快进度,力争在2008年8月之前峻工迎接验收。
二是文明创建方面,要确保创建覆盖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要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以创建促进日常工作的不断完善,同时使创建工作常规化。
三是资料收集方面,
1、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时间观念,要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创建指标和任务,不能拖拖拉拉。
2、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做全。
3、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工作上可能出现交叉和重叠,希望各部门、各单位不要相互推委、扯皮,要加强协调,做好配合。
石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
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验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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